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

曾財爺主理本港未來兩年電動車發展

環境局日前宣布,成立由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領導的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督導委員會,成員任期兩年,由2009年4月1日起生效。委任成員包括:蒲祿祺、陳清泉、鄭志剛、姚思、廖約克、曹棨森、汪穗中、黃奕鑑、胡文新、楊子信及阮蘇少湄。官方成員包括環境局局長、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、運輸及房屋局局長、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,以及發展局局長,或他們的代表。

事實上,曾俊華已經於《2009 – 10年度財政預算案》建議延長豁免電動車輛的首次登記稅,為期5年,至2014年3月31日;並推廣設立車輛電池充電設施,和探討如何推動商界提供同類設施。小記認為電動車是未來的必然趨勢,慢者十年八載,快則三五年內必然會流行起來。唯盼電動車發展委員會真的有實質成果出來,以免又淪為一個「齋talk only」吹水會。

• 政府採用由三菱汽車生產及提供之「i MiEV」電動車作測試

Car1.hk 編輯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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